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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东陂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7:01:2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东陂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东陂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州市

建设单位

连州市亮丽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92.44m2,建筑面积约为892.44m2。项目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建设东陂河取水泵站、处理规模为5000m3/a的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东陂镇大坑口水库和东陂镇东陂河临江坊上游江夏陂,取水量为144.1万m3/a,。项目总投资1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环评机构

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絮凝池、沉淀池排泥水、反冲洗废水和膜清洗废水经过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进入农灌渠,用于农田灌溉。

2.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隔声、基础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出水在线监测废液和化验废液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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